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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电影制片厂成立于1958年8月,隶属于甘肃省文化厅。1996年6月,兰州电影制片厂由省文化厅划归省广播电视厅管理,事业编制,县级建制。

兰州电影制片厂成立于1958年8月,隶属于甘肃省文化厅。1996年6月,兰州电影制片厂由省文化厅划归省广播电视厅管理,事业编制,县级建制。

2004年6月,在甘肃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化改革中,兰州电影制片厂和原甘肃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合并成立了甘肃敦煌影视文化中心(兰州电影制片厂),其事业性质,县级建制均不改变。核定差额补贴事业编制60名,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7个:综合管理部、电影部、电视剧部、纪录片部、策划营销部、器材管理部、产业管理部。

2010年4月,原甘肃敦煌影视文化中心(兰州电影制片厂)按照国家和省上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经省委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根据省委文改发[2009]11号《关于甘肃敦煌影视文化中心转企改制方案的批复》精神,转企改制成兰州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文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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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