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开展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影视选题剧本
孵化创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和旅游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省广电总台,省内文艺团体,影视制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繁荣甘肃影视创作生产,创建影视品牌,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主旋律影视精品创作,现面向全省有关单位开展2018年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影视选题剧本孵化工作。
一、活动宗旨
实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影视选题剧本孵化创作工作旨在进一步提升我省影视创作质量、加强编剧队伍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要求,激发影视编剧创作出更多富有时代气息,唱响中国梦,传递正能量的影视作品。
二、孵化方式
影视剧本孵化计划采取项目制方式,向省内影视制作公司征集创作中的优秀主题影视项目。对入选并确定实施的项目,给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采风、调研创作扶持资金。
三、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限定为省内企业。转企改制的国有电影企业和民营影视制作公司均可申报,要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影从业资质、财务制度健全、纳税信用良好、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无不良记录。
影视企业应拥有申报项目的版权。如孵化项目委托个人创作者编写大纲或剧本,电影企业和创作者双方应依法依规签订合作协议,厘清版权归属、权利义务。
四、孵化项目创作方向
1.讲述“改革开放”故事,展现40年来党带领人民不懈奋斗、与时俱进的精神,体现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和滴水穿石的韧劲,书写现代甘肃发展进步的故事。
2.讲述“精准扶贫”故事,反映新时期甘肃农村的巨大变化,聚焦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要作用,关注农民、农民工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心路历程,展现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和生动实践。
3.讲述“一带一路”故事,融汇古今,虚实结合,打通历史时空界限,关注“一带一路”国家倡议下发生的新变化、新事物、新精神,展现丝绸之路“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时代精神。
4.讲述“革命故事”,艺术地再现甘肃地区革命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围绕建党100周年,反映甘肃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革命斗争历史,讴歌中华儿女不屈不挠、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精神。
四、评估与资助
我局聘请业界和学界知名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审读、评估。
1.申报企业首先提交3000字以上、5000字以内的故事梗概(一式五份),项目评审组对故事梗概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10个入围项目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省局与获得立项资助项目的影视制作公司签订《影视剧本孵化计划项目资助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时限、版权等事项,给予创作启动资金1万元。
2.入围企业需在2个月内提交剧本故事大纲(10000字以上,一式五份)和编剧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采风调研的情况报告。我局组织专家对故事大纲进行第二轮评审,确定扶持资助的6个左右项目,并再次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资助项目名录,给予创作扶持资金3万元。
3.立项资助项目名录发布3个月内,申报企业须提供完成版影视剧本。
五、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填写选题创意简介、创作计划和《影视剧本孵化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并于5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处,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纸质材料只接受邮政挂号信及EMS方式投递)
联系人:刘坛 联系电话:0931-8539868
电子邮箱:gansudianying226@163.com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26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电视剧处508办公室
六、拍摄及奖励
对孵化出的优秀剧本,适时组织作品研讨会或剧本论证会,积极向相关投资企业进行推荐,对拍摄完成的项目按照《甘肃省精品剧目、影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七、项目管理
获资助的企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并承担相关责任。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获资助的企业,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权等情况,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省局有权追回已拨经费。经孵化创作的优秀剧本,作为省局跟踪管理项目,省局具有版权。
附件:影视剧本孵化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4月16日